拟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中18个涉嫌违规投档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并约谈相关企业。【详情】
为适应农机排放标准升级对农机产品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但尚未投档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投档时限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详情】
现就我市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柠条收获机新产品)》,现予公告。【详情】
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要求,现将我区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国四农机产品包括:配套柴油机升级国四的农机产品和新申请鉴定的国四农机产品。【详情】
所有拟自主列入补贴范围的国四农机产品,均需同等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投送投档信息。【详情】
经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核及公示,确定了2022年浙江省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见附件),现予以通告。【详情】
我省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形式审核。现将形式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详情】
截止到11月30日,收到102家农机生产企业在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相关投档信息。共计11个大类、15个小类。【详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实施“国四”排放标准的通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实施“国【详情】
2022年12月1日起,原鉴定合格的国三产品不得将所获证书用于申请购机补贴、政府采购和技术推广等相关活动”等规定,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申请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详情】
其中,对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农业机械,应于2021年11月30日(含)以前购买(以发票日期为准),否则不能享受补贴。【详情】
我省拟对部分重点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三合一”办理方式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
现就我省下调旋耕机、插秧机、喷雾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粮食)干燥机、轮式拖拉机等7个品目档次补贴额进行【详情】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陕西省2022年第六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归档产品信息的公告按照农财两部有关规定,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