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含)前已购置的机具执行原补贴标准,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详情】
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至22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纸质或传真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反映,所反映的意见要真【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柠条收获机新产品)》,现予公告。【详情】
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拟定了《山东省部分“国四”排放标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详情】
《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四批)》(见附件),现予公告。【详情】
制定了《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二批)》,予以公告。【详情】
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1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实名、书面反馈我处,同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情】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二批)的公示陕农机综函〔2022〕105号根【详情】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再生稻收获、油菜移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植保和收获等机具归档工作。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可联系验证检测机构,【详情】
《黑龙江省2021-2023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附件),现予通告。【详情】
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植保机、大豆收获机,油菜移栽机和空气源热泵(配套谷物干燥机)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详情】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2022年10月14日(含)前购置的机具(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按原分档参数和补贴额审核办理补贴。【详情】
《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四批)》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机械补贴额一览表,现予公告。【详情】
按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测算相关规定,经认真测算和专家论证,形成《黑龙江省2021-2023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详情】
《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三批)》公示稿,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10月11日。【详情】
《河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四批)(公示稿),现予以公示。【详情】
《2021—2023年浙江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二批)》公示稿(见附件),现予以公示。【详情】
经研究决定,轮式拖拉机执行《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服务系统中轮式拖拉机补贴额调整衔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711号)规【详情】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8日起至10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详情】
《重庆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三批)》,现予公告。【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