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通过复核的2172个产品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详情】
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谷物联合收割机收获量测量系统技术规范》等24项团体标准报批稿已经中【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详情】
请相关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后续工作。【详情】
现将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202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共1326个)进行公告,同时导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详情】
国三农机产品补贴资质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含),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以发票日期为准),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详情】
按照《天津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经形式审核、公示等程序,形成了《天津市2021年至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详情】
截至2022年10月25日,全市9个涉农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网址有效率100%,补贴工作涉及文件公开率100%,补贴受益对象及年度实【详情】
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最多延长办理时限至2023年6月30日。【详情】
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中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简称“国四”)。【详情】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公示的基础上,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植保、收获【详情】
根据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投档工作规定,经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核,现对《关于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第三批形式审核的补【详情】
《2021-2023年河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四批)》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机械补贴额一览表,现予公告。【详情】
甘肃省自走式镇压器(专项鉴定)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现予公告。【详情】
我县2022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毕,现停止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详情】
我县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有序办理于2022年10月12日开始受理。请购机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以前的购机户前来办理。【详情】
从本公告发布即日启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植保和收获机械企业自主归档工作,请各生产企业积极联系对接相关验证检测机构,开展机具现场【详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相关农机生产企业按规定及时上传补贴产品信息(出厂编号等)。【详情】
为支持做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工作,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000万元。【详情】
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32396.86万元。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各地按规定做好分配下达,并保持直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