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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力推进水稻机插机抛保障粮食安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3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内容字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站:

    为进一步推动水稻提单产扩面积、降成本增效益,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持之以恒大力度大面积推广水稻机插机抛。现将2026年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逐级分解补贴面积。2026年全省水稻机插机抛作业补贴面积1000万亩。省厅结合各地往年水稻种植面积和机插机抛任务完成面积情况、辖区内坡度6°以下水田面积普查数据以及初步摸排的任务面积意愿等,将任务分解至县市区(见附件)。各地要支持更多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服务,有机插机抛作业能力的均可列为服务主体;要引导更多散小农户接受机插机抛和社会化服务。

    二、明确资金来源用途。2026年,省级按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占70%、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占30%,统筹45000万元开展补贴。按平均45元/亩的标准实施,具体由县级自行确定。各地要合规合理统筹使用上述三个方面资金。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支持主体对自营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土地)开展机插机抛作业和为其他农业经营组织或个人提供机插机抛服务,其中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仅支持双季稻区域早、晚稻作业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仅支持主体为其他农业经营组织或个人提供机插机抛服务;不支持对自营土地作业,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服务获取补贴,支持小农户占比不得低于60%。鼓励市县对机插机抛实施累加补贴,提高水稻机械化栽植水平。

    三、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及早安排2026年春耕生产工作,加紧研究制定水稻机插机抛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特别要将任务面积具体到作业服务主体、落实到被作业服务对象并细化到田块,同时提早确定好资金支持渠道及发放形式等。要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农户熟练掌握大棚育秧、田间育秧、场地旱育秧等集中育秧技术,确保种不烂、苗不病、秧龄适中;指导农户合理密植,早稻杂交稻每亩2.2万蔸、常规稻2.4万蔸;晚稻杂交稻每亩1.8万蔸、常规稻2万蔸;中稻和一季晚稻杂交稻每亩1.6万蔸、常规稻1.8万蔸;指导机手正确使用北斗监测终端及数据存储上传。要组织保障机具,发动农户会同农机产销企业开展机具维修保养,建设标准化育秧设备设施,选购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育秧流水线等装备。要广泛宣传发动,向农户宣讲惠农政策,讲清机插机抛的重要性和比较优势。要开通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障电话随时畅通并能提供业务和政策咨询。

    四、核实作业服务面积。开展作业服务的机具须安装北斗监测终端,并将作业轨迹、面积、时间和有效作业照片等信息实时上传到农机作业监测系统。对监测系统内数据存疑的、真实作业但因客观原因导致数据上传不成功的,由作业服务主体或被作业服务对象提出申请,县级采取部门联合的办法进行实地核查并签字确认。跨区作业原则上由服务主体向跨入县农机主管部门报备,跨入县进行面积核实,面积计入跨入县。

    五、加强补贴兑付监管。补贴资金可按作业季通过“对公账户”兑付给作业服务主体,或通过“一卡通”兑付给被作业服务对象,其中稻谷目标补贴资金除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之外,全部通过“一卡通”兑付。拟兑付给作业服务主体的,须让被作业服务对象知悉并通过价格优惠等方式直接受益;跨区作业的,补贴资金由跨入县兑付;因主观原因导致系统无数据的不予兑付;超任务面积的县级统筹解决。县级农机事务部门、县级农村经营服务部门分别负责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使用情况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省厅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各地要严格核查作业面积,县级抽查面积不低于5%,市级抽查面积不低于2%且覆盖辖区所有县市区。严肃查处虚假作业、重复作业、数据造假行为,严厉打击更改数据的北斗监测终端产销企业,严格服务价格监测,防止价格欺诈和垄断。

    六、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各地要增强对水稻机插机抛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合力推进工作。县级农业农村局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牵头抓总、制定方案、分配任务、整合资金,推进工作落实。县级农机事务部门为具体责任单位,负责技术培训与指导、任务调度与督促、面积统计与核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等。县级农村经营服务部门协同供销部门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支持任务面积落实,参与机插机抛面积核实及补贴资金发放,同时提前将符合资金使用规定、满足总体面积要求的到户作业服务明细提供给同级农机事务部门备案。市州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农村经营服务站协同负责分解任务、督促进度、抽查作业面积、监测作业质量及价格等;按照《湖南省农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湘农办发〔2022〕91号)有关规定,于2026年12月31日前做好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报省厅。省农机事务中心牵头落实,抓好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监测系统数据及工作完成情况调度统计等。省厅相关处室做好统筹协调,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联系人: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阮坚,电话:0731-85521950;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周丹丹,电话:0731-84491207;省农机事务中心黄颖洪,电话:0731-85529315。

  附件:2026年全省水稻机插机抛作业补贴面积安排表.doc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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