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农机试验鉴定获证企业做好相关工作的提示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鉴定工作,切实维护鉴定证书的严肃性,推动获证产品质量与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积极配合农机化管理部门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及检验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4〕9号)要求,市县农机化管理部门应对农机鉴定申请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核实,并对获证企业生产经营及产品质量保障状况等开展调研。请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所在地农机化管理部门,按要求完成农机鉴定事前核实与事后调研工作,确保鉴定工作衔接顺畅,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二、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各获证企业应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并确保产品生产的一致性。要密切关注产品执行标准的有效性,产品执行标准换版或更新后,应及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声明公开最新版本,同步更新产品说明书、铭牌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确保执行标准与平台公开声明一致。
三、及时办理证书信息和实际生产地址变更申请
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址或实际生产地址发生变更,须自变更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书信息变更申请,避免因超期导致证书被撤销。
四、及时注销不再保留的证书
企业应及时梳理已获得的证书,对于已不再生产、销售或不符合现行大纲要求的获证产品,企业应主动、及时申请办理相应鉴定证书的注销手续,避免证书无效使用带来的风险。
五、及时申请证书注册
为确保证书注册工作如期完成,持证企业应于证书有效期满前至少3个月提交注册申请。因申请过晚导致注册工作未能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的,证书将失效。请相关企业务必提前规划并准备材料,尽早提交注册申请。
六、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动态
请各企业指定专人,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及其“应用系统----试验鉴定管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山东农机化网”及其“网上应用系统----试验鉴定”等正规官方渠道,及时关注并学习掌握最新的农机鉴定相关政策、大纲及管理规定(如:《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项目信息确认和实施中变更程序》(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2025年8月11日发)等),确保鉴定工作顺利推进,获证产品持续符合相关要求。
请各企业认真对照上述提示,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责任,共同促进农机鉴定工作有序开展。
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2026年1月12日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相关汇总: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政策信息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布情况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农机帮APP
农机360网
一起干小程序
易企上小程序
易售宝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