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南省农机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事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农机工作咨询、评审、论证等各类辅助决策和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湖南省农机工作的科学决策和监督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拟对原有的农机专家库进行动态更新。现就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备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技能或学识水平,从事农机相关工作满5年,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专业、本工作领域的国家政策及最新标准规范;取得博士学位可放宽到2年,取得硕士学位可放宽到3年。如为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或基层生产一线的土专家,专业技术职称方面可不做要求,但需从事具体工作5年以上。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3周岁,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语言表达和文字材料的组织能力,能够胜任项目评审工作(部分评审工作需查看田间作业情况),能按时按质完成承担的评审任务。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情况。
(二)专业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农机专家库分为农机相关政策研究与实施、农机创新研发、农机农艺融合及推广应用、农机相关经济研究等4个领域。
1.农机相关政策研究与实施领域。主要来源于各市州(县市区)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熟悉农机相关政策研究与实施工作。
2.农机创新研发领域。主要来源于相关企业、农机试验鉴定机构、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熟悉科研管理、农机创新研发、农机检验检测等方面工作。
3.农机农艺融合及推广应用领域。主要来源于相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和生产一线,熟悉主要农作物(或品种)生产农艺需求,曾参与或从事相关农机具研发制造推广应用等工作。
4.农机相关经济研究领域。主要来源于各市州(县市区)农业机械化管理部门、厅属相关单位、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熟悉农业经济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选聘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湖南省农机专家库专家登记表》(详见附件)。
2.(在职)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3.报送《湖南省农机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参与典型评审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从业证明、学历学位证明等。
4.按照有关程序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在省农机事务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5.专家信息入库并向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三、有关要求
1.专家信息是专家遴选的主要依据,专家本人和单位申报人员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信息,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2.推荐单位应对申请入库专家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确认专家信息的真实性,审查是否符合条件、有无诚信问题等;基层生产一线的土专家须经省农机事务中心认定,由其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事务中心)推荐。
3.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要求做好专家申报和推荐工作,相关推荐材料于2025年10月9日前报省农机事务中心。
4.联系人,省农机事务中心产业发展部:方超,电话:0731-85066278、18674820296,邮箱:hnnjcyb@126.com。
附件:湖南省农机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