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补短板
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
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农机发〔2025〕1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省农垦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4〕3号)及有关“优机优补”“有进有出”等文件精神,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见附件),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甘肃省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附件:甘肃省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doc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5日
附件
甘肃省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
智能拖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为顺应农机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进一步落实“优机优补”政策,坚持以用促研发、促制造、促转化,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要求,我省对国家重点推广的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实施购置与应用补贴,制定如下方案。
一、产品范围
短板机具目录范围内取得研发突破、亟需熟化定型的200马力及以上混合动力电动、液压机械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以下简称“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
二、产品要求
(一)产品技术条件
1.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混合动力电动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通过“有资质第三方检测+田间(场院)试验验证+农机服务组织评价”等方式获得补贴资质。
(1)先进性方面。至少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之一。传动系关键部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安全性方面。应当取得具备拖拉机资质认定(CMA)的农业机械鉴定机构、或同时具备拖拉机资质认定(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拖拉机相关安全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
(3)适用性方面。一是提供两台不低于5000亩的整机实地验证后台监控数据及相关材料,应能真实体现实地验证的时间位置信息、作业类型及负荷情况、故障情况等。二是取得具备拖拉机资质认定(CMA)的农业机械鉴定机构、或取得同时具备拖拉机资质认定(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田间(场院)实地试验验证报告(同一单元产品提供最大马力机型验证报告)。实地试验验证过程要求全程监测,保留监测记录。三是提供农机服务组织评价材料。
(4)一致性保证能力方面。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具体要求应不低于现行拖拉机推广鉴定大纲中关于产品一致性保证能力的要求。
2.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液压机械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通过“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传动系关键部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方式获得补贴资质。
(二)产品遴选流程
1.企业申报。相关企业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申报条件,自主决定产品申报。
2.组织审核。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企业报送的材料开展形式审核,对200马力及以上混合动力电动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的先进性、一致性保证能力进行验证。审核结果予以反馈。
3.机具投档。反馈通过的产品具备投档资格,企业按规定投档。
三、实施区域、资金规模及补贴标准
(一)实施区域
全省范围内适用大马力拖拉机的区域,根据企业申报及实际情况统筹确定,以产粮(油)大县和国有农场为主。
(二)资金规模
2025年、2026年全省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每年使用资金量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资金从省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中统筹解决。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等规定,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确认的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重大战略需要、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创新产品不占用我省年度创新产品使用资金规模指标。
(三)补贴标准
按我省公告《甘肃省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详见附件1。根据列补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贴额。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五、实施期限
从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含)。
六、补贴操作
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的补贴申请办理,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机发〔2024〕1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补贴高端智能拖拉机的购机日期须在实施期内;混合动力电动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的生产日期,须在通过新产品安全性和适用性验证后;液压机械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的生产日期须在农机鉴定证书有效期范围内。
(一)实行限额管理。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2025年、2026年全省每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5台。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企业生产能力等研究确定每个企业具体台数,超过的台数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购机补贴,企业自行负责。同一农民年度内限申请1台,同一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限申请2台。
(二)实行信息化监测。生产企业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j2wm.com),生成机具二维码标识。生产企业在机具出厂销售前安装好北斗定位终端,北斗定位终端要满足统一的功能要求和通信协议要求,使用农机物联网开发者平台(http://dev-iot.dtwl360.com)对接通信协议,添加安装的北斗定位终端,确保数据能够稳定上传到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因北斗终端不能正常上传数据,影响用户补贴申请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生产企业要加强本企业信息化平台监测,向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监测数据。
(三)先使用后补贴。申办补贴要求已完成不少于500亩的作业量(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物联网管理系统等证明),实行优先录入、优先兑付。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产销企业要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与购机主体签订并履行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应用质量和可靠性承诺协议,承诺在一定年限内应具备相应质量性能,或能无故障完成一定规模作业量,同时应包括提供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售后服务承诺,保障购机主体合法权益。协议要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
(二)加强风险防控。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的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兑付前要逐台核验,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进行抽查。要强化信息化监管,发挥大数据优势,做好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作业监测,及时掌握只购机不作业、作业异常等情况,严防骗补套补等行为。要加强风险评估,采取措施防范通过机具跨区域倒卖违规享受高端智能拖拉机补贴政策行为。
(三)建立评估机制。补短板高端智能拖拉机生产企业要及时总结产品的熟化定型及推广应用等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市县农机部门开展补贴产品使用情况的跟踪反馈,选择代表性用户开展不低于50%的抽样调查,并形成跟踪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省农机推广和监理部门要加强技术支撑。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评估,效果不好的产品退出补贴范围,退出后购置的产品不再享受补贴。因严重质量问题导致退机的,由生产企业负责将已发放的补贴资金退回县级财政。
(四)严惩违规行为。对试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粗制滥造、可靠性差、适用性差、企业注册地址无实际生产等异常情形,要及时预警并按规定处理。对于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机构,对于骗套补贴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规定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列入“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附:1.甘肃省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
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甘肃省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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