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购机补贴参与企业承诺践诺事项自查自改工作的通告
(2025年20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对农机生产企业规范参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作出细化规定,要求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农机生产企业进行承诺,落实企业责任,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承诺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筛查机具、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是否相符相适;二是承诺通过非现金方式与经销商结算补贴机具购机款,确保资金往来全程留痕备查;三是承诺对经销商出具给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的发票、合格证等补贴申请资料和牌证申领资料进行核对,筛查补贴比例、发票金额、机具信息等是否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四是承诺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销商和内部不法人员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抢占补贴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后,主动自查自纠,并及时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求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承诺、践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和失信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维护良好的补贴机具产销秩序。
近期我厅通过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查询、核对了部分农机生产企业补贴销售数据信息,发现729家企业(详见附件)未落实上述规定要求,没有对办理服务系统中本企业销售数据进行校核筛查。
为维护补贴机具产销秩序,请参与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的全部农机生产企业,认真对照上述4个方面要求,抓紧校核、筛查、确认办理服务系统中的销售数据,包括机具、发票、补贴、所有人、使用人等信息,如发现问题请抓紧整改到位。自查和整改应于3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联系处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电话:0591-87566707,电子邮箱:fjnj87566707 @163.com。
附件:农机生产企业对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销售数据未校核情况统计表(截至2025年8月15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购机补贴参与企业承诺践诺事项自查自改工作的通告(通告〔2025〕20号)
农机生产企业对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销售数据未校核情况统计表(截至2025年8月15日).xlsx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购机补贴参与企业承诺践诺事项自查自改工作的通告(通告〔2025〕20号).pdf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22日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相关汇总: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政策信息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布情况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汇总(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
各省2024-2026年农机补贴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及时更新) 点击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