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传媒|资讯中心

科乐收农业机械贸易(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广告
江苏玖顺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机资讯网 > 要闻 >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9   来源: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内容字号: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农药饲屠发〔2025〕2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各相关县(区、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甘农财〔2024〕89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25〕27号)要求,现将《甘肃省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9日

甘肃省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25年全省粮改饲项目实施,为加快构建以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产业体系,推动农牧循环、种养结合的现代畜牧业全链条升级,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种养结合、草畜配套、产销对接”总体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优质饲草积极性,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良性互动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2025年,在全省64个县(区、市)和兰州新区实施粮改饲项目结构调整面积146.2万亩(含高台县、泾川县、临洮县、临夏县小黑麦收贮面积各2000亩以上)。

(二)实施内容

1.粮改饲结构调整面积

种植品种:以青贮玉米为主,各地可结合实际适量安排种植苜蓿、饲用燕麦、小黑麦、饲用高粱等优质饲草,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畜就地转化。

补助对象:规模化牛羊等草食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等生产经营主体。

资金用途:用于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收贮补助。

补助标准:省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补助标准,青贮补助122元/亩,干草补助40元/吨。项目县(区、市)具体补助标准以省级补助标准为准,需调整补助标准的其幅度不得超过省级标准的±20%,项目县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助标准。

2.饲草种植普查及监测

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2025年全省饲草种植普查及监测工作。开展全省人工种植饲草料的种类、面积、分布、产量及营养价值等普查,逐步建立集“饲草料资源种类、空间分布及营养价值”于一体的饲草料营养价值数据库。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区、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实施条件、实施主体、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各项目县(区、市)实施方案要与省、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财政部门沟通后,于2025年6月27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各项目县(区、市)按照省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各主体的粮改饲面积和收贮任务。项目实施主体应有银行账户(号)或“社保卡”,应有与收贮量相适应的青贮设备设施,收贮主体以近2年100%完成收贮任务的主体为主。项目实施县(区、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与各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各实施主体完成的收贮作物品种及种植面积、收贮数量、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要组织实施主体与种植农牧户签订收贮收购合同。要组织农技、农机、畜牧技术推广单位全程服务实施主体和农牧户。

(三)完善青贮设施设备。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指导实施粮改饲项目的实施主体,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永久性青贮池等基础设施和裹包青贮设施,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有限的青贮收割期间,做到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四)加强过程监督。各地要严格落实数据报送主体责任,密切跟踪收贮进度与资金发放动态,确保信息填报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及农业农村转移支付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自收贮工作启动后,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开展验收核查,确保补贴资金按时拨付项目实施主体。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定期掌握试点县资金拨付情况,加强督促落实,保障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五)规范补助资金发放。采取“先收贮后补助”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青贮玉米等饲草收贮工作结束后,项目县(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农业农村(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成立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进行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将公示清册提供给县级财政部门作为兑现补助资金依据。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设立专项管理台账,及时核实补助对象的青贮玉米等饲草作物种植面积、收储数量、补助资金,并将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青贮种植收购合同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档案管理资料应一式二份,补助对象一份,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一份。

四、项目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期限

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

(二)项目各阶段进度安排

6月份,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甘肃省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县(区、市)细化制定实施方案,省、市逐级审核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并备案。

7—8月份,各项目实施县区对“种、收、贮、运”全过程进行指导和服务,保障粮改饲项目顺利实施。

9—10月份,各市(州)上报项目实施县粮改饲工作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9月1日开始,进行周调度,每周五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1月份,项目实施县(区、市)和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兑付补助资金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市级、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按照评价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和自评打分,提交《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证明材料和自评报告,并在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情况。县(区、市)自评报告经市级审核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在县级自评基础上对项目县(区、市)全覆盖进行项目绩效评价,评价报告与县级自评报告一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12月份,省农业农村厅抽查部分项目实施县(区、市)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也要建立粮改饲项目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保障工作条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服务小组,负责项目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技术推广等工作,确保粮改饲项目实施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

(二)强化精准管理。各地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项目资金用于地方性政策性任务。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监管,规范做好政策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审计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统计数据,及时收集、整理粮改饲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

(三)提升青贮质量。项目实施县(市、区)要抓好粮改饲技术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参观等方式,分期对项目实施主体全覆盖进行技术培训。青贮期间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主体进行现场指导,确保青贮质量。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青贮期间组建青贮收割队伍,缩短青贮时间,避免因雨天影响青贮进度和青贮质量。省、市、县要分别组织玉米青贮质量品鉴活动,并将品鉴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和下年度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政策公开。基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公布县域内实施政策,细化各项政策具体支持对象、补助标准、申报要求等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加强资金发放管理,按规定做好拟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发放到户的补贴情况应在村组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村级应将公示台账留档备查,市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村级公示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五)实施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县(区、市)和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甘肃省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进行项目绩效评价,按时提交《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证明材料和自评报告。县级自评报告经市级审核后上报。市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对项目县全覆盖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将对部分项目县绩效评价进行抽查。

(六)加强宣传指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粮改饲项目,使域内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等主体均能准确掌握扶持政策,帮助收贮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确保该项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兽药饲料屠宰管理处黄莉莉

联系电话:0931—8179093

电子邮箱:20866506@qq.com

附件:1.甘肃省2025年粮改饲项目任务资金安排表

2.甘肃省2025年粮改饲项目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总表

附件1-2.doc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文章关键词: 甘肃 粮改饲 实施方案
如本文内容涉及版权或真实性问题,请与本站编辑部(tougao@nongji360.com)联络。
新闻热线:010-62278600/62276900。责任编辑:孙雪珍。
大田农社
大田传媒 大田电商 大田金融 大田保险 大田物联 大田信息
大田传媒旗下
农机360网 精耕杯 配洽会 市场研究
大田旗下网站
农机360网 农机O2O商城 普惠三农
帮助中心
帮你选购 帮你贷款 帮你维权 注册登录
关于大田
关于我们 农机生态服务 农业生态服务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用户指南
  • 客服QQ
    1716904881
  • 企业邮箱
    service@nongji360.com
  • 服务热线
    4008-3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