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农机补贴实施意见关键词:稳产保供、一大一小、差异化补贴、新能源农机、大型高端智能绿色重点机具、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1、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
聚焦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2、新一轮补贴方案补贴资质方面除了突出自主创新外,新增加安全可控。
鼓励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和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简称“‘一大一小’先导区”)。承建省份开展鉴定机制创新,开辟急需适用农机鉴定“绿色通道”,在协同建设“一大一小”先导区省份间开展创新产品补贴资质互认。
3、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
实施差异化补贴。提高部分重点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其中包括通过资质鉴定的新能源农机(混合动力或电动等重点机具)。
省级方面,补贴资金能够满足兑付需求、不存在购机补贴兑付难和兑付慢问题的省份,在资金总量控制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区域内严重不足、生产急需的移动式烘干机、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式收获机补贴额,测算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0%。
对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实行降低补贴标准、退坡处理直至退出补贴范围。
4、在实施创新方面着力支持先行先试。
深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逐步推广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
鼓励有关省份探索对参与防灾减灾的机具达到一定作业量后适当给予应用补贴的方式方法。
稳妥有序安排符合条件的“一大一小”先导区承建省份优先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根据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要求,对具备作业信息化监测条件的大型、智能、复式、高端、绿色农机以及重点推广的机具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补贴按照7∶3的比例分两次定额兑付,即在购机核验合格后按程序兑付70%的补贴资金,第二年在所购机具达到规定的年度作业量后,再兑付30%的补贴资金。对第三年、第四年连续两年完成年度作业量的农机,分别按照定额补贴资金的10%、10%予以激励补贴。
5、新增创新鉴定任务。
要求各级鉴定部门组织开展新能源农机(混合动力或电动等重点机具)、大型高端智能绿色重点机具的鉴定任务。
6、在风险防控方面着力提高监管水平。
运用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及地方平台,推进补贴机具唯一身份识别,发挥大数据信息优势,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
7、补贴对象不变,仍然实行定额补贴。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制定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最高补贴额,并规定各省补贴范围内农业机械的补贴额不得超过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
8、提升补贴兑付效能,优化资金分配和使用。
为优化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将增加结算批次、推进线上办理全流程,以提高办理便利性和确保及时兑付;同时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治理超期不兑付、兑付慢问题,并将补贴预算执行情况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对未按规定履行支出责任或补贴不足的省份,不得提高补贴比例或实施累加补贴,需备案后实施,违规者将扣减下一年度补贴资金。
各省将依托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办理时限、加快申请受理等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管政策,以维护政策实施秩序和社会环境的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