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宁波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促进绿色高效生态农业强市和美丽宁波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意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起草了《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特别是种植户、秸秆利用经纪人、秸秆打捆主体、秸秆利用主体的意见。
一、公告时间:2024年3月19日-3月28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电话:89385589,邮箱:nbtfz02@163.com。
来信请寄: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20号,宁波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中心,邮编:315012。
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