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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促进我国西北地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815号(经济发展类208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发布日期:2023-09-04   来源:农业农村部
内容字号:

昝林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国西北地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融资渠道,加大政府扶持西北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力度

近年来,中央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各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实施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018年至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9.5万个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产业发展。2019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工作的通知》,指导集体经济薄弱地区因地制宜盘活土地资源发展乡村产业。2023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提出从2023年至2027年,通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继续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充分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强指标供给,在制定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一二三产业发展。2022年7月,召开全国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抓紧出台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实施细则,用好点状供地、灵活供地等方式,保障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三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近年来,国家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其中,农产品税率已由13%下调至9%,农业深加工产品税率由17%下调至13%。出台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继续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将部分已到期的支持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税收支持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指导各地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申请财政支持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关于加强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推进集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构建财政优先保障、山海协作帮扶、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支持西部地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强化社会帮扶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2022年东部省份实际向西部地区投入财政援助资金230.9亿元,2633家东部企业到协作地区投资,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落地脱贫地区,3740家民营企业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对接关系,实施帮扶项目3601个,有效推动了农村地区特别是脱贫地区集体经济的发展。二是指导地方稳健探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202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跨村联合发展,与各类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践中,一些地方在稳健经营基础上,探索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出租经营或者与公司、农民合作社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推动集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同时要求各地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进一步研究发展帮扶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举措,继续发挥协作帮扶机制作用。

三、关于对管理和技术人才开展培训,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中央组织部指导各地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要求,村党组织注重提名推荐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人员充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

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突出政治引领,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等能力。2020—2022年连续三年举办发展集体经济培训班,邀请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参加。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激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2021—2022年,共选派7.9万名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其中支农1.7万人、占比22%,到西部服务3.9万人、占比49%。实践中,山东、河北、甘肃等省份开展了农民职称评审试点,评审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的骨干人员。

下一步,中央组织部将推动各地持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优化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队伍。农业农村部将鼓励地方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参与集体经济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持续引导和支持各类人才参与服务返乡创业,指导有关地方做好农民职称评审工作。

四、关于树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实现辐射和带动效应

农业农村部持续关注地方发展集体经济的实践探索,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地方同志交流研讨,总结地方创新探索,并通过简报、公众号等形式予以宣传。2023年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介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典型案例的通知》,案例经营模式涵盖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较为稳健的经营活动;产业领域涉及农业生产、休闲旅游、民宿康养等多种产业。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遴选推介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典型案例,组织各地交流学习。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1日


文章关键词: 西北 新型农村 集体经济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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