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关于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农机化项目
第三方绩效评估的提示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准确、客观地评估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农机化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21〕13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湖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2〕271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湖北工业大学农业机械化工程研究设计院为第三方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评估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加强项目监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立项和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估活动,切实提高项目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务必抽调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与第三方机构沟通联系,全面、真实、完整地提供评估资料,通过第三方的绩效评估,以达到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规范实施的目标。
二、程序规范,走访到位
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向评估组提供本地202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自评(或总结)报告(有自评打分表的需提供)、指标评估内容佐证材料、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信息表等有关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农机深松整地等实施效果,做好进村入户开展补贴机具核查的联络沟通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程序到位,不走过场。各地要与第三方机构充分交换意见,保持密切沟通,反映实际情况,确保结果客观真实。
三、行动迅速,按时完成
我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估,借助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实施客观独立公正的评估,虽然启动时间晚,但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各地务必迅速行动,高效工作,全力配合第三方机构在9月底前完成相关评估工作,切实提高全省农机化政策实施及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可延迟到11月底。
四、严格自律,明确要求
1.承担任务的单位要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自律,轻车简从,客观公正,接受各方监督。
2.我厅将依据第三方出具的绩效评估结果,不断强化结果运用,不断优化调整项目资金的安排重点和支持方向。
3.各市(州)农业农村(农机)部门需确定联络人员,并将名单(见附件)于7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至厅农机化管理处电子邮箱(hbsnjhc@163.com)。
联系人:周雄峰;电话:027-87664883。
附件:1.市(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联络人员名单
2.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区域
3.2022年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4.2022年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分表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市(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联络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办公室 | 手机 | ||||
附件2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等农机化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估区域
武汉市:江夏区、蔡甸区
黄石市:阳新县
宜昌市:夷陵区、当阳市
十堰市:竹山县、竹溪县
襄阳市:襄州区、南漳县
荆州市:监利市、洪湖市
荆门市:沙洋县、京山市
孝感市:汉川市、云梦县
黄冈市:麻城市、罗田县
咸宁市:赤壁市、通城县
恩施州:宣恩县、鹤峰县
随州市:曾都区
潜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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