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运城市晋丰粮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晋丰粮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地点发生改变在3个月内未申请变更证书,不符合《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站务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其生产的4种产品推广鉴定证书(见附件)。
附件:山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证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
山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撤证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xls
山西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