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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农业无人机喷施棉花脱叶剂作业技术规范》发布!

发布日期:2021-08-04   来源:极飞科技
内容字号:

随着农业无人机在新疆各大生产建设兵团的应用普及,如何保障农业无人机安全、规范化作业,进一步提升棉花机采率和质量,成为了新疆棉花智能化生产的重要议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人机协会经过充分研讨、实践,近日联合新疆农垦科学学院、石河子大学农学院、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无人机企业、植保联盟组织共同起草,首次发布了《农业无人机喷施棉花脱叶剂作业技术规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

本文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人机行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人机行业协会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农垦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石河子大学农学院、塔里木大学植物科学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人机行业协会、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巴州极飞农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明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拓攻(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阿拉尔市铁漫植保服务有限公司、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兵、韩小强、王兰、刘景德、赵静、杨立、李翔、叶丛西、侯彤瑜、郑涛、林墩、胡恩才、丁建、王海龙、王澄宇、付建华、张逸群、谢伟

标准中疑问可咨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人机行业协会

电话:0991-4695928(固定电话)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无人机喷施棉花脱叶剂总体要求、作业要求、作业前的准备、喷施作业、作业后要求、作业效果检査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本文件适用于起飞重量≤150kg、空机重量≤116kg的农业无人机喷施棉花脱叶剂的作业规范和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NY/T1464.26-2007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第26部分:棉花催枯剂试验

NY/T3084西北内陆棉区机采棉生产技术规程

NY/T3213-2018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NY/T1533农用航空器喷施技术作业规程

CCAR91一般运行与飞行规则

T/CAMA02植保无人飞机术语

T/CAMA04植保无人飞机安全操作规程

T/CAMA05植保无人飞机农药使用规范

T/CAMA06植保无人飞机作业质量

T/CAMA07农业无人飞机农药使用规范

T/CCPIA植保无人飞机棉田施药技术指南

DB65/T3980机采棉脱叶剂喷施技术规范

NY/T3893遥控飞行喷雾机棉花脱叶催熟作业规程

T/CAMA04植保无人飞机安全操作规程。

3.术语和定义

NY/T3213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农业无人机

通过配备农药喷洒系统用于农林植保的旋翼无人飞机,可由地面遥控或自身过程控制实现喷洒作业。

3.2无人机飞防

农业无人机实施喷洒药剂作业,实现空中喷施药剂防控病虫草害的过程,简称飞防。

3.3障碍物及不适合作业区域

无人机喷施作业区域及附近出现的高压线塔、电杆、树木、建筑物等影响无人机作业的物体,或妨碍无人机操控人员视线的其他物体,蜂、鸟、鱼、蚕、畜等养殖场,公路、铁路、学校、医院、居民生活区附近,以及水源地、草地、生态敏感区等不宜实施飞防作业的区域。

3.4隔离带

无人机喷施作业区边缘与非喷施作业区域边缘之间的间隔地带。

3.5操控员

由运营人指派具有相关操作资格证的,对农业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操控农业无人机的人员。

3.6协助作业人员

协助农业无人机操控员进行实施作业的人员。

3.7雾滴

农药药液经无人机喷雾系统喷雾后形成的球状液体颗粒。

3.8雾滴粒径

农药药液喷雾后产生的球状液体颗粒的直径。

3.9药害

喷施作业过程中(及之后),因药物引起的危害。包括农药引起植物发生的病态反应,操作人员防护不当引起的中毒症状,及对非生物造成的危害等。

3.10助剂

与脱叶剂配合使用,增加脱叶剂药效的一切物料的总称。

3.11气象因子

影响其他事物发展变化的气象原因或条件。

4.总体要求

4.1农业无人机应符合CCAR-91有关飞行规则的要求,在机场净空区、城市及周边人员聚集区、重点地区及其他限飞区域不应进行无人机飞行作业。

4.2影响农业无人机飞行及脱叶效果的气象条件下不应飞行作业。

4.3障碍物较多、磁场较大或不适宜作业区域不应飞行作业,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包括紧急事故的处理程序,如农药泄露及无人机失控、坠落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4.4无人机喷药棉田脱叶吐絮情况应符合喷药标准时方可喷药。

4.5做好人员防护工作并按要求运输和配置脱叶剂。

5.人员要求

5.1人员要求

5.1.1操控员应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一定的植保知识。经过相关机构的培训,取得农业无人机操控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5.1.2操控员不应在饮酒、疲劳、服用药物、身体不适等情况下操作农业无人机。

5.2农业无人机要求

5.2.1农业无人机应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实名登记。

5.2.2农业无人机作业质量应符合NY/T3213的相关规定。

5.2.3农业无人机应具备全自主作业的能力。

5.2.4农业无人机应具备作业过程数据监管的能力,实现作业数据可追溯及实时分享。

5.3棉花长势和脱叶要求

5.3.1棉花品种要求株型紧凑,茎秆坚挺,果枝与主茎夹角小、果枝分布均匀。

5.3.2棉花品种对脱叶剂敏感,落叶性较强,吐絮集中。

5.3.3棉花株高60~90cm,果枝台数7~12台为宜。

5.3.4棉花田间吐絮率达到40%以上、上部铃的铃期达到40~45天为最佳喷雾时期。

5.3.5北疆棉区在9月1~5日左右、南疆棉区在9月10~15日喷施第一遍脱叶剂为宜。

5.4作业区域要求

5.4.1选择空旷、视野开阔的区域做为无人机临时起降的平地,起降地点周围5m范围内应无障碍物。

5.4.2在无人机作业区域及周边5m范围内应避免有电杆、树木及建筑物等影响无人机作业的障碍物或妨碍无人机操控员视线的其它障碍物。

5.4.3无人机作业区域应远离养殖场、学校、医院及居民生活区,远离水源地、牧草地及其它生态敏感区。

5.4.4无人机作业区与其它非喷雾作物区之间的间隔带应不小于5m的宽度,避免非作业区作物受到药剂影响。

5.5脱叶剂要求

5.5.1脱叶剂应选择在我国正式登记的农药品种,且在生产中应用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

5.5.2脱叶剂应遵循现配现用的原则,一般应在2小时内使用完毕,不宜放置过夜。

5.5.3应依据无人机结构及特点选择适合无人机喷雾作业的脱叶剂剂型,包括常规剂型、低容量或超低容量剂型等。

5.5.4脱叶剂的使用量按照其在棉花上的登记用量范围,用低容量喷雾原则,根据棉花的长势和成熟度适当调节脱叶剂的使用剂量。正常生长的棉田推荐使用常规剂量:对于早熟且对脱叶剂敏感的品种,可以适当降低脱叶剂的使用量:田间密植度大、贪青旺长及晚熟的品种,应增大脱叶剂的剂量,以保证脱叶催熟效果。

5.5.5为保证脱叶质量,需要在脱叶剂中添加适量的飞防专用助剂(増效剂、抗蒸发剂等),并与乙烯利配合使用。

5.6气象条件

5.6.1喷药前3~5天,喷药时和喷药后7~10天连续最低气温不低于14℃,日平均气温不低于18℃。

5.6.2喷药时的相对湿度10~60%,最好避开中午高温时段施药,以降低高温对药剂的蒸发而影响药效的发挥。

5.6.3不应在雨天、雷暴、风雪、沙尘等恶劣气候环境中作业。

5.6.4为避免产生药液飘移和效果差的问题,不应在露水、下霜、3级(含三级)以上大风作业。

5.6.5喷药时温度小于37℃时进行作业。

5.6.6喷药后12小时内有降水,需要重新喷施。

5.7作业参数

5.7.1农业无人机作业过程应开启仿地全自主飞行或飞手操作飞行,均在目视可见的区域内飞行。

5.7.2农业无人机作业时飞行速度宜为3~5m/s。

5.7.3农业无人机作业时飞行高度应距离棉花冠层顶部1~5m。

5.7.4应根据棉铃吐絮率、种植密度、高度等选择脱叶剂、催熟剂、喷雾参数及喷施次数。通常喷施两次以上,两次时间间隔应为7~10天。

5.7.5农业无人机喷施药液量宜不低于18L/hm2。

5.7.6农业无人机喷药喷幅2~10m。

5.7.7农业无人机载药量10~60kg。

5.7.8农业无人机雾滴不高于300μm,作业区域内雾滴数量应不少于15个·cm-2。

6.作业要求

6.1作业前要求

6.1.1制定作业方案

根据飞防作业区地形地势、地块大小、棉花种植特点及作业效果要求等确定作业区域,进行作业路径规划,制定合适的作业方案。

6.1.2设备检查

6.1.2.1作业前完成农业无人机检査,如农业无人机部件安装是否正确、安全和牢固,机体、螺旋桨及电池或油箱是否无损坏,电池电量是否充足或油箱内油量是否充足,油泵,油管和喷头等是否正常,操控系统软件和固件版本是否需要更新等,确保农业无人机在工作时处于最佳状态。

6.1.2.2作业前应调试通讯设备,确保作业时无人机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沟通畅。

6.1.2.3作业时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北斗定位系统或其他定位系统对作业区域进行定位与导航,确定作业起点、航线和作业终点等信息。

6.1.2.4无人机正式作业前应进行试喷,即在药箱中加入5L的清水,依据飞防作业地图及定位系统显示的作业路线信息进行试航,观察无人机飞行情况及喷雾情况。

6.1.3药箱清洁

作业前应对药箱进行全面清洁,保持药箱洁净。

6.1.4设置作业参数

作业前按照NY/T153进行流量调试,有效喷幅测定,作业质量测定。作业前应根据田间地块大小、棉花种植密度及长势,设置好农业无人机的作业参数,包括作业高度、飞行速度、喷幅、喷洒量等。

6.1.5药液配制、运输与存储

6.1.5.1作业前应选择干净无杂质的清水作为施药用水,不应使用强碱强酸的水。

6.1.5.2配药前应将原包装脱叶剂、助剂、催熟剂等摇匀后使用。

6.1.5.3采用2次稀释法配制药液。药剂加入顺序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

6.1.5.4药剂配制应符合GB12475的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配制,药剂混配之前应了解药剂的理化性质,并按照农业无人机性能、气温、风速等情况,合理配制脱叶剂、催熟剂、助剂等。

6.1.5.5药剂的运输与存储应符合GB12475的相关规定。

6.2现场作业要求

6.2.1操控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站在上风位,与农业无人机保持10m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进入药物形成的雾带区。

6.2.2作业过程中如需临时中止,应切断农业无人机动力电源,避免意外启动。

6.2.3作业过程中需及时关注电池电量或药液量等变化,如更换电池或加注药液,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6.2.4作业过程需及时关注飞机参数设置与预定计划是否相符,作业区域周围障碍物、人员等安全影响因素是否出现异常,如出现异常,需及时做好相应处置方可继续作业。

6.2.5作业过程中需及时关注作业区域气象条件的变化,如有异常需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或终止作业。

6.2.6作业过程中需及时关注农业无人机与控制终端的传输信号变化,避免信号丢失。

6.2.7作业过程中严禁吸烟、饮水、进食,避免用手接触皮肤、嘴和眼睛。

6.2.8作业时,应按照农业无人机定位系统显示的信号或协助作业人员发出的信号作业,防止重、漏喷,避免因操作不当引起棉花药害。

6.2.9喷洒雾滴小,喷洒均匀,保证棉株上、中、下层叶片都能均匀喷有脱叶剂。在风大、降雨前或烈日天气禁止喷药作业。

6.2.10同一棉田内有两架或两架以上农业无人机作业时,相邻农业无人机之间应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6.3作业后要求

6.3.1作业结東后,作业人员及时记录作业情况。

6.3.2作业结束后,应使用清水对农业无人机机体、喷洒系统进行彻底清洗,确保无农药残留和杂质。

6.3.3作业结束后,按照GB12475的规定对剩余药液、废液、农药包装容器等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6.3.4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及时洗手、脸等裸露部位并更换干净衣服,随时注意个人安全及卫生保护。

6.3.5作业结束后,在作业区域及周围树立示标志,并告知可进入该区域的建议时间。

6.4作业监控

6.4.1各农业无人机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业无人机监测平台,实施监控每一架农业无人机的运行情况。

6.4.2农业无人机生产企业,分配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人机协会一个监测平台端口,并赋予相关权限。

6.4.3若喷施机采棉脱叶催熟剂的农业无人机,喷施作业指标未达到本标准“5.7作业参数”的要求,应立即停飞。

6.4.4因喷施作业未按本标准“5.7作业参数”要求而禁飞的农业无人机及飞手,需经过当地农业管理部门根据整改情况,审核评估后,方可解禁复飞。

6.5作业后工作要求

6.5.1作业人员应及时记录作业情况。

6.5.2喷施剩余药液应稀释后再喷施到废弃区域,不得存留用于其他地块喷施使用。

6.5.3配药时清洗过的脱叶催熟剂包装应及时回收,妥善处理,不应将脱叶催熟剂空包装丢弃在作业区域。

6.5.4及时清理配药桶及配药器皿等,并将清洗液倒入废弃区域。

6.5.5及时清洗农业无人机喷头、滤网及药箱等,擦拭遥控器、充电器、电池并贮存。

6.5.6撤回作业警示牌,同时在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标明施药时间、安全间隔期。

6.5.7作业组人员应及时更换工作服,清洗手、脸等外露皮肤部位,并用清水漱口。

6.5.8第一次作业5~7天后调査棉花脱叶率和吐絮率,根据棉花脱叶率和吐絮率,确定第二次喷施的脱叶剂和催熟剂的使用时间和剂量。

6.5.9机械采收前,棉花脱叶率应不低于90%,棉铃吐絮率应不低于95%。脱叶率和吐絮率的测定和计算参照NYT1464.26中的4.4.4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于施药前,在农业无人机喷幅、航线范围内,随机选择3个点,调査点的棉花长势一致,具有代表性;每个调査点随机选取连续的10株棉花用红毛线进行标记,记录调査棉花的总叶片数、总铃数及已吐絮棉铃数,并在药后5-7天进行调查剩余叶片数、吐絮棉铃数,通过公式(1)和(2)计算脱叶率和吐絮率。

7.安全注意事项

7.1药剂领用、配置及飞防作业过程中,应按照GB12475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戴口罩、安全帽、保护镜、橡胶手套、穿工作服等。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农药,谨防农药进入眼睛、接触皮肤或吸入体内。

7.2作业期间出现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如无关人员或其它动物闯入作业区域、天气突变等,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停止作业,待危险因素排除后再进行作业。

7.3作业过程中,如出现人员药物过敏、中毒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就医。

7.4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农业无人机发生故障,操控员应在确认农业无人机周围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迫降。

7.5作业前安排巡视人员,保证非工作人员及动物不进入作业区,并在作业棉田四周安置作业警示牌。

文章关键词: 无人机 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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