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印发《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76号)(点击浏览)。
据《方案》所述,湖南省将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方案》明确,湖南省补贴报废农机种类包括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在报废条件上,《方案》规定,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申请报废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其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必须基本完整。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严重残缺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实施报废补贴的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系在湖南省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且使用满3年。
在兑现补贴上,《方案》指出,机主持身份证件、惠农补贴“一卡通”、《确认表》向所在地补贴受理点申办补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享受报废补贴的机主可以不购买新机。各市州可结合实际设置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上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