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畅通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制订了《猪用智能粥料饲喂设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和《镇压器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经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3日至6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联系人:闫和平,联系电话:0311-85873515,邮箱:13111552238@163.com。
附件:
1、《猪用智能粥料饲喂设备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点击下载
2、《镇压器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公示稿)》 点击下载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