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根据农业“三项补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情况,近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20〕30号)。
据《通知》所述,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其中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严禁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对象、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
在补贴标准上,《通知》规定,根据陕西省耕地地力情况,2020年继续结合区域复种指数、单位面积、粮食增产水平等因素,关中、陕南和陕北三个区域的补贴系数分别为1.4、1.2和1.0。按照陕西省农村土地确权面积、补贴资金总量以及补贴系数测算,综合考虑各地区实际兑付情况,关中、陕南和陕北亩补贴标准仍暂按70元、60元和50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