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工作的函》农机政〔2020〕41号要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规定,补贴机具的资质包括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参与补贴政策实施的农机企业生产销售的合格产品在其补贴资质有效期满前,农民购置的可申请补贴。各地普遍实行“先购后补”补贴操作流程的实际,为稳定政策预期,便利农民申领补贴,农机化司已组织专家和万鸿公司对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相应升级,现已完成了辅助管理系统补贴产品证书到期后延期6个月的功能和开发,并经过测试,于6月3日开始使用,请大家按《资质到期产品补贴办理功能操作说明》进行操作。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相关产品的补贴办理工作,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要指导农机生产销售企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附件:资质到期产品延长办理时限功能操作说明 点击下载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