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下发的《关于做好近期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机鉴〔2020〕8号)精神,现就我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验鉴定申请
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包括初次推广鉴定、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和专项鉴定)的企业,首先需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http://110.16.70.142/appraisal_font)进行填报、下载并上传相关表格,然后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http://zwfw.nmg.gov.cn)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我站《关于发布<2019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内农机鉴发[2019]16号)和《关于发布<2019年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内农机鉴发[2019]18号)继续有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申请专项鉴定的,按照我站《关于发布<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内农机鉴发[2020]01号)要求进行申请。
二、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相关要求
为确保2020年底到期的推广鉴定证书能够及时换证,请需要换证的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网上进行申请,上传相关材料。产品一致性检查依据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进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进行。对于新版推广鉴定大纲中的新增要求,由企业自我声明其产品符合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要求。我站将及时开展换证检查工作,确保换证工作在年底前完成。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实施换证检查的企业,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做好近期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我站审核后将及时办理延长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手续。
申请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产品不受2019年发布的产品种类指南限制,申请时选择原获证产品所属的产品类别和品目。产品类别和品目应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http://202.127.42.49:8080/nongji/front/main/index0.do)公布的一致。
申请时需上传《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营业执照、符合大纲要求的产品照片(包括铭牌照片)和产品规格表、《企业自我声明》(在用户名单处上传)、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在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处上传)、变更确认报告及企业自主变更文件(如有,在可采信的检验检测报告处上传)。
三、材料邮寄说明
1、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初次推广鉴定和专项鉴定的只需邮寄加盖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和说明书。
2、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到期换证的只需邮寄加盖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和《企业自我声明》。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咨询电话:0471-5332462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咨询电话:0471-4314387。
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与万通路交汇处东南角。
收件人: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3楼27号窗口农牧厅。
收件人电话:0471-5332462 。
附件:《企业自我声明》 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