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指导项目区开展水稻病虫防控,根据有关文件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广东省水稻生产和病虫疫情发生危害实际,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0年广东省水稻病虫统防统治项目补助实施方案》。
据《实施方案》所述,广东省2020年水稻病害疫情统防统治面积128.3万亩次,项目区水稻病虫害防治效果85%以上,产量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药用量减少1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实现科学治虫防病、农药使用减量增效,促进粮食丰收。
《实施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在省级水稻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潮阳、南雄、蕉岭、龙门、惠城、增城、怀集、兴宁、恩平、连山、罗定)、全国“统防统治百县”的台山,以及粤西地区中水稻种植面积较大的廉江和高州,共14个粮食主产区开展水稻病虫防控项目。
统防统治是有效控制病虫害,又能减少农药使用量和降低作业成本的有力抓手。《实施方案》强调,项目实施要优先选择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采取无人机、大中型植保器械进行大面积统一喷药防治作业,减少病虫在不同区域间往返迁徙危害,提高防治效果。同时,为提高水稻农药利用率,台山、南雄、高州和罗定等项目区可结合实际,开展纳米农药等高效环保型的新农药(械)技术试验示范。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补助对象为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或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区要结合实际,采取专家评审遴选等方式,将能力强、条件好、潜力大的专业化防治组织纳入本行政区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供应商,支持其提供统防统治服务,扩大作范围,提高作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在补助标准上,《实施方案》规定,水稻病虫统防统治作业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每亩次补助不超过20元,每季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40元;稻水象甲疫情统一封锁防控作业补助标准按每亩次不超过50元,每季每亩补助资金不超过100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情况和人工等成本确定最终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