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标分﹝202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切实增加公益类标准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标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农业机械化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农机发〔2016〕2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0﹞1号)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机化发展需求和中心任务,特别是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生猪生产等重点目标任务,突出依法行政、履行职能、行业管理、技术进步、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社会化服务等亟需的公益类标准项目。
二、重点领域
(一)履行农机化管理职能,与我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配套的标准。
(二)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方面的标准。
(三)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支撑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的相关标准。
(四)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农机化水平评价及重点农机产品技术水平评价标准。
(五)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标准。
(六)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促进和规范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方面的标准。
(七)围绕实施《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涉及的农业机械化标准。
(八)其他重点亟需的农业机械化标准。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2020年农业机械化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于3月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1/SC2)秘书处。
联系人:杨茜
电话:010-59199027
电子邮箱:tc201sc2 126.com
附件:2020年农业机械化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点击下载
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
2020年2月21日
附件
2020年农业机械化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 ||||
制定或修订 | □ 制定 | □ 修订 | 被修订标准编号 | |
申报单位 | ||||
立项理由 | ||||
主要 技术要点 |
注: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编号。
全国农机标委会农机化分会秘书处 2020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