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等有关规定,由我厅组织制订的《智能化跑道养鱼设施》等3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见附件)已经专家审定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4日(五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总站。
联系人:应博凡,电话:0571-86757817,电子邮箱:zhejiangnjjdz@126.com。
附件:
1.DG33/Z001-2020《智能化跑道养鱼设施》(公示稿)点击下载
2.DG33/Z002-2020《玻璃温室》(公示稿)点击下载
3.DG33/Z003-2020《农用连栋钢架大棚》(公示稿)点击下载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