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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2018年度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2-02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内容字号:

苏农牧〔2020〕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8〕49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的通知》(苏农牧〔2019〕8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市级自查评分、省级实地检查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对各地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经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盐城、常州、南通、泰州和南京5市为优秀等次,其余各市为合格等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2.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2.5%、规模场治理率达87.7%,各设区市均完成或超过年度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六合、邳州、丰县、金坛、东海、东台、泗洪等7个县(市、区)承担实施国家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项目,其中金坛、六合、邳州、东台为续建试点县,东海、丰县、泗洪为新增试点县。通过项目实施,金坛、六合、邳州、东台等续建试点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较2017年分别减少15.3%、22.3%、19.7%、27%,单位面积有机肥用量分别提高25%、35.9%、22.5%、23.87%;东海、丰县、泗洪等新增试点县项目区单位面积化肥用量较2017年分别减少16.67%、17%、15%,单位面积有机肥用量分别提高22.5%、25%、25%。各试点县均达到项目实施要求。

二、工作亮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13个设区市均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组织推进机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进,其中盐城、镇江等市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高位推动,盐城市召开了2次现场推进会。13个设区市均出台考核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并与所辖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落实。

(二)着力强化政策扶持。各地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创新政策支持方式,进一步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南京市统筹市级财政2796万元,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盐城市制定《关于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六条政策意见》,市级财政专项安排1000万元、各县(市、区)级财政统筹1.08亿元合力支持资源化利用工作。泰州市出台《泰州市2018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扶持资源化利用。

(三)全面落实配套政策。各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助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沼气发电上网政策方面,南通、淮安、盐城、泰州4市75家养殖企业享受到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生物天然气接入经营燃气管网政策方面,徐州、淮安、盐城3市4家企业生物天然气接入经营燃气管网。另外,盐城、南通、泰州等地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了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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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方面,将翻抛机、沼气发电机组、有机肥加工成套设备新增列入2018年农机购置品目,并实行敞开补贴。2018年,全省累计补贴128台(套)、207.6万元。吴江区对未列入省推广目录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备奖补购置总价的40%,补贴智能高温好氧发酵设备1台、32.4万元。

(四)因地制宜多元化利用。各地以肥料化、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因地制宜,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多元化利用。南通市多元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累计建成社会服务组织29个、田头调节池2583个、集中式畜禽粪污处理中心20个、有机肥生产企业24家、沼气发电并网项目70个。连云港市着力打造生态循环农业,配套粪污运送管网,推广“猪-沼-菜(果、茶)”等种养结合模式,建成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示范区40个,面积超10000亩。扬州市实施分类处理利用,引导养殖集中区采用“处理中心+有机肥利用”模式,大型养殖场采用“沼气+还田”模式,小型养殖户推行“蓄粪池+田头调节池+还田”模式,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12处。射阳县结合整县推进项目,采取国有企业建设运营、社会第三方资本建设运营、政府建设第三方运营、养殖户合作建设运营等多种模式,在每个乡镇建设1个、累计建设14个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实现县域全覆盖。

(五)推动养殖场户提档升级。各地坚持规模养殖场与非规模养殖场户综合治理同步推进,在深入开展规模养殖场治理认定,指导企业配套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的同时,通过改、扩、转、提等方式,同步推进非规模养殖场户治理提升。盐城市出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将非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苏州市、镇江市将小散养殖场户污染治理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南京市组织编制了《中小型猪场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工艺技术规范》,用于指导全市中小型养猪场(户)提升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溧水区政府出台《溧水区畜禽非规模养殖户饲养管理办法》,将小散户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中整治。苏州、无锡、常州、南京、宿迁、兴化等地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创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畜牧业新典型。

(六)创新监管方式。各地积极创新推进智能高效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监管方式。苏州市建成智慧畜牧业综合管理系统粪污生态消纳模块,将规模养殖场粪污还田纳入信息化管理。盐城市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时监管规模场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过程,同时推行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泰州市建立长效监管电子台账系统,对已拆除或转产的养殖场实行“销号”管理,非禁养区内的每个养殖场都设立监督公示牌,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综合考核情况看,2018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地区重视不够,财政投入不足,推进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各地工作目标完成进展不一,个别地方规模养殖场治理认定标准不严,少部分养殖场存在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简陋老化、与生产设计能力不匹配等现象;台帐材料不全,缺少粪污转运、销售、使用等记录。三是种养结合机制亟待健全,未能全面打通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的通道。四是部分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非畜牧大县省级扶持资金执行进度普遍偏慢,铜山、如东等地项目子方案未落实到位。

下一步,各地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组织推进、强化政策保障,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技术指导和监管责任、养殖场主体责任。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高质量推进规模养殖场治理认定,同步开展非规模养殖场户提档升级,加快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十三五”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任务。要立足整市、整县推进,统筹谋划,整体布局,拓宽肥料化、能源化产品出路,探索受益者付费机制,着力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生产体系。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示范推广一批新技术新模式;严格执法监管,倒逼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

附件:2018年各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2018年各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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