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机节能减排,鼓励引导陈旧农机的报废更新,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根据相关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近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2019-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点击浏览),逐步消除老旧机型安全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农户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鼓励农机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坚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政策的叠加效应,促进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新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据《实施方案》所述,重庆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区县应细化工作措施,尽快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报废对象为已在当地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且符合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补贴对象为依法报废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且必须同时购买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方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在报废技术标准和条件方面,《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参照《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等相关规定标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申请报废:1.超过使用年限的: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履带拖拉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3.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4.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5.国家明令淘汰的。
人们极为关注的补贴标准,《实施方案》指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机型和类别确定,变型拖拉机按同马力轮式拖拉机标准进行补贴。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村居、农机回收单位应事先公布和宣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实施方案》还对回收单位确定、报废更新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