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自主投档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形成了《湖北省2019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表(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19年10月14-22日。
二、相关要求
1.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生产企业对其自主投档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公示期间,生产企业应对公示的补贴产品信息进行认真核对,若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企业无意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2. 对投入低档并已归档成功的产品,年度内不予调整;对投入高档并已归档成功的产品,相关企业应尽快向我局报告,若不主动报告,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3. 对于评审未通过的投档产品(无档产品除外),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进入投档平台,修改完善产品投档信息,无须向我局反馈意见,逾期不再接收网上修改。植保无人飞机须上传通过湖北省农机局组织田间试验的截图,否则评审不予通过;捡拾打捆机须补充提供草捆尺寸值(直径X宽度或长x宽x高);无动力配置的农机(如铧式犁、非自走式旋耕机、深松机、播种机、搂草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悬挂及牵引式喷杆喷雾机、打捆机、花生收获机、悬挂式青饲料收获机等)不得填写动力功率值。企业修改完善信息后进行上报操作,产品状态为待初评表示报送成功。
4.省局拟于11月举行植保无人机田间试验验证,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5. 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须提供书面材料扫描件,于10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所提供材料应注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所反映的问题应真实客观、公正合理。不再接受纸质补充投档资料。
联系电话:027-87664875,87669961
邮箱:hbsnjj8@163.com
附件:湖北省2019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新产品和植保无人飞机归档信息表(公示稿) 点击下载
湖北省农机局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