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3039.76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45.98%;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145.36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8.04%。
广西: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9818.741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8.67%;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7915.3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5.45%。
重庆:
全市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6217.47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7.06%;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946.132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9.48%。
湖南省:
今年国补可用资金98888.09万元,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32285.52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2.65%;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980.989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5.04%。
青海: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163.725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0.51%;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46.926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38%。
陕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6072.95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0.13%;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641.913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20%。
吉林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5300.6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9.65%。
安徽: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5496.8105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9.62%;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5.36万元。
广东: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924.251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7.71%;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604.3366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3.40%。
贵州: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665.31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6.94%;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59.866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97%。
江苏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299.90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5.46%;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0.24万元。
河南: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4594.05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1.99%。
辽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9857.75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0.76%。
大连: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01.9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7.50%。
广东农垦: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7.00%。
上海市:
全市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69.4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98%。
海南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59.04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