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闽农综〔2019〕83号)中,对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的创新型农机装备实行“543”补贴政策措施,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近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发布《关于省级资金补贴范围内创新型农机装备(2019年第1批)的公示》。
据了解,“543”补贴政策,即:列入补贴第1年给予50%补贴,第2年给予40%补贴,第3年以后给予30%补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此次公示的13款“拟列入创新型农机装备的产品”,公示时间 :2019年9月17日-9月23日,再经过正式公告后的第一年内,将享受50%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