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6964.0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48.70%。
江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2397.53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45.09%;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076.687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7.94%。
山东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63204.727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44.90%;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784.951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27%。
广西: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9160.61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7.88%;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7133.377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4.10%。
重庆:
全市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6120.81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6.49%;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818.619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8.72%。
湖南省:
今年国补可用资金98888.09万元,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28550.89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8.87%;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518.371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4.57%。
青海: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934.52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8.30%;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46.926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38%。
陕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4597.17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8.29%;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98.127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97%。
安徽: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9718.4805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5.86%;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5.36万元。
广东: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567.530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5.70%;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604.3366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3.40%。
贵州: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530.3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4.76%;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958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03%。
吉林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4181.81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0.31%。
江苏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6773.51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2.85%;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0.24万元。
辽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8583.29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9.37%。
河南: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5403.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7.51%。
广东农垦: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7.00%。
大连: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81.8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6.02%。
上海市:
全市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65.21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53%。
海南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8.45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37%。
四川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592.131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3.69%;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6525.7169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