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批准建设2019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及下达补助资金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据《通知》所述,批准建设南京市六合区等1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并下达每个园区第一批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000万元。因此,省级财政对列入示范园建设的县(市、区)今年安排2000万元。
《通知》提出,各示范园要合理制定省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示范园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作为建设方案的重要内容,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奖补资金使用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原则,重点用于示范园内服务于产业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适当支持能够带动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主体。
《通知》明确,要积极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结合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引导和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示范园建设。奖补资金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的投资补助,不得用于建设示范园的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要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