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印发关于修订《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函(农机政〔2019〕120号),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按此执行。
据了解,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明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个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经过此次调整后,《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19修订)》为15个大类41个小类146个品目。
据发文所述,农机化司组织农机推广总站对《范围》进行梳理,将相关品目进行了增加、调整和取消。一些品目名称和内容发生了变化,按《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NY/T1640-2015执行,具体情况可查看农办机〔2019〕4号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2018-2020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面执行2015版农业机械分类标准。
最后,农机化司请各省和有关单位据此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更新,并相应调整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有关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