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新型):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22.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82.07%;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353.2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54.90%。
福建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7731.3775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81.32%;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218.18069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3.33%。
厦门: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65.3821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74.83%;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25.62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35.42%。
内蒙古: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70585.05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54.98%;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8947.878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6.97%。
青岛: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307.682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51.48%。
甘肃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6852.76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45.13%;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993.895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3.37%。
宁夏: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5389.96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42.25%。
新疆: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4588.6515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6.84%;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32.8185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35%。
湖北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9113.332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4.47%;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617.942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5.47%。
浙江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8965.99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1.87%;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35.157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48%。
江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2864.99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1.82%;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9279.323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2.91%。
新疆兵团: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6639.23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1.60%。
重庆:
全市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5149.44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0.70%;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460.261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0.63%。
广西: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0916.71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2.60%;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240.575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6.71%。
宁波: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67.91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7.54%。
湖南省:
今年国补可用资金84798.09万元,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6975.32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8.23%。
陕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235.823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6.77%;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7.18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04%。
河北: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473.01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39%。
安徽: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482.692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75%。
山东: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562.82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53%。
云南: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875.162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13%。
辽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