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9〕19号
各有关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农机)局(办、推广中心),省农机鉴定站,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农机管〔2019〕23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对水稻插秧机和碾米机开展质量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稻插秧机和碾米机质量调查内容、范围、对象、时间、方法和实施单位等事项要求详见《2019年湖北省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和《2019年湖北省碾米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附件1、2)。
二、省农机鉴定站承担具体质量调查工作。各有关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推广、安全监理等机构要积极支持配合质量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点击下载
1.2019年湖北省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2.2019年湖北省碾米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机局
2019年7月4日
附件1
2019年湖北省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农机管〔2019〕23号)要求,确保湖北省2019年水稻插秧机质量工作顺利、有效实施,根据《2019年全国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
3. DG/T 008 《水稻插秧机推广鉴定大纲》
4. GB/T 5667-2008《农业机械 生产试验方法》
5. NY/T 2906-2016《水稻插秧机可靠性评价方法》
二、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6行水稻插秧机生产企业及产品基本情况。调查在用6行水稻插秧机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调查对象、区域及抽样方案
(一)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为2017年度在湖北省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6行手扶式和6行乘坐式水稻插秧机产品,共涉及11个品牌型号62台水稻插秧机。
(二)调查范围。结合用户购买量、区域代表性等因素,确定调查区域为曾都区、随县、广水、孝昌、南漳、宜城、钟祥、荆州、江陵、监利等10个县(市、区)。
(三)抽样方案。根据《2019年全国水稻插秧机质量调查实施方案》,湖北省被调查机型为用户购买量较大的10家企业的11个型号产品,其中手扶式插秧机7个型号、乘坐式插秧机4个型号。调查产品型号、调查用户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见附件1。具体用户在补贴用户名单中随机抽取,计划抽样调查62个用户使用的62台样机,备样13台样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