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新型):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22.8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82.07%;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128.4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45.78%。
福建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7459.221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78.46%;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12.71749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21.17%。
厦门: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58.713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72.95%;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7771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5.86%。
内蒙古: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59223.83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47.25%;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8351.098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6.66%。
甘肃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5606.13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41.79%;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313.141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1.55%。
宁夏: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969.85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9.01%。
湖北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7406.41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2.45%;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282.009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3.89%。
新疆: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0635.3825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0.94%。
江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1625.26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30.09%;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8288.455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1.53%。
重庆:
全市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998.02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9.80%;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262.441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19.45%。
浙江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8071.08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8.69%;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35.157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48%。
广西: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0725.15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2.20%;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037.192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6.29%。
新疆兵团: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237.15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0.17%。
宁波: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95.21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4.81%。
湖南省:
今年国补可用资金84798.09万元,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5939.65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7.00%;已结算补贴资金807.024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95%。
陕西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901.626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6.11%;已结算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6.82万元,补贴资金结算比例为0.04%。
河北: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2252.4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2.20%。
安徽: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76.47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36%。
山东: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859.462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32%。
云南: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421.199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1.25%。
青岛: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3.054万元,占补贴系统分配资金的0.95%。
辽宁:
全省已使用补贴资金(不含报废)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