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并发布了《广西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本次补贴试点的植保无人飞机仅限单旋翼和多旋翼植保无人飞机,面向全国企业自愿申报,投档填报时间:6月28日-11月15日,第一批审核6月28日-7月5日投档的产品,7月6日后投档的产品将视投档情况分批次或集中公示公告。
一、实施时间
本次试点实施年度为2018-2020年。
二、试点产品技术条件
1.空机质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及以上,药箱满载悬停时间≥10分钟。
2.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
3.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无人机自备或可加装可令操作人员对作业情况实时观察的摄像头。
4.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
5.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
6.具备手动控制模式和自动控制模式,应能确保飞行过程中两种模式的自由切换,且切换时飞行状态应无明显变化。
7.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纳入适航管理的无人机由民航局适航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8.单台配备电池数量≥4组,并配备一次可充4组以上电池充电器。电池应有外壳和电路保护,防止在使用、充电、存储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
三、补贴资金和标准
原则上年度内全区补贴资金总量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综合考虑购买对象支付能力和当前市场机型相对成熟度等因素,以植保无人飞机的载药量为分档参数,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实行定额补贴,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广西植保无人飞机补贴额度一览表
序号 | 机具品目 | 分档名称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补贴额 | 类型 |
1 | 植保无人飞机 | 载药量10L -15L植保无人飞机 | 10L≤载药量<15L,单旋翼或多旋翼,配置飞行遥控器、电池4组及以上、充电器等 | 15000 | 非通用类 |
2 | 植保无人飞机 | 载药量15L及以上植保无人飞机 | 载药量≥15L,单旋翼或多旋翼,配置飞行遥控器、电池4组及以上、充电器等 | 20000 | 非通用类 |
四、补贴对象条件
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同一补贴对象购买数量不超过10台,超过规定上限的,补贴对象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规模的作业服务证明材料,具体补贴数量由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注:补贴对象还应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且已完成200亩以上的植保作业量。
五、补贴申办流程
用户申办流程:自主购机→申请补贴→核实兑付
补贴资金的申请兑付实行“先购后补,用完为止”的方式。购机者购买植保无人飞机并完成不少于200亩的作业量后,到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申请补贴,申请补贴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