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综函〔2019〕42号
各市农机局(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总站《关于开展全国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的通知》(农机推(体)〔2019〕4号)工作要求,省农机发展中心决定在全省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重点围绕杂粮(马铃薯)、畜牧、鲜干果、蔬菜、中药材六大产业,聚焦蔬菜生产机械化、果园生产机械化、杂粮生产机械化、中药材生产机械化、青贮玉米生产机械化、牧草生产机械化、畜禽养殖机械化、油料作物生产机械化等内容,开展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种养规模及主要生产环节技术与装备现状和需求调查。将县域种养规模在万亩(头、只)以上的优势特色农产品纳入统计范围,规模达不到的不做统计。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需求方:种养大户、合作组织。通过调查掌握各种优势特色农产品主产区现有种养规模、机械化生产规模、机具型号与数量、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以及还需机具型号、数量、基本性能要求、需求程度。
(二)供给方: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通过调查掌握各生产企业在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方面的主要类型机具市场保有量、年生产能力,以及新研发的机具类型等。
三、调查方法
(一)成立调查工作队伍
各市局(中心)安排专门人员组成调查工作队伍,负责本辖区范围调查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1、设计细化调查表。根据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区布局情况,对2019年需要调查统计的农产品品种、种养规模指标数量等,在需求表(模板)基础上,对可机械化作业环节、“三性”存在问题、所需机具性能要求等方面进行细化。
2、组织指导各县组建调查人员队伍,开展调查工作。市、县两级都要确定专门调查人员,认真领会通知要求,负责本辖区范围内调查工作。
3、收集、统计、分析调查数据,形成调查表、调查报告等材料。
(二)采用定点调查的方法
各市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座谈会、实地走访等灵活多样的调查方式,深入了解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想法和建议,以及最新的研发成果和研发方向;广泛收集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反映在用机械产品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机械化生产的迫切需求。
1、需求方调查。在涉及调查的种养农产品主产区每个县域,对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等规模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种养大户进行现 场问询,由调查人员填写调查表。
2、供给方调查。对市域范围内涉及调查的种养农产品机械化生产有关的农机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由调查人员填写调查表。
(三)调查遵循的基本原则
调查工作要突出产业特色,瞄准当地主要优势特色品种、种养大户、重点环节、急需技术与装备,以能反映当地机械化生产实际情况和需求为目标,环环相扣,依次推进调查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此次调查工作信息量大、涉及面广、任务重,请各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此作为下一步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发展、提升农机化服务能 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负责人要亲自抓,抽调精干力量,摸清底数和需求,为农业农村部出台政策、布局项目提供依据。
(二)进度安排
6月中旬,各市下发通知,布置落实工作。
6月下旬~9月上旬,各市、县开展情况调查,于9月13日前,将基础表(表1~表10)、县级汇总表(表11)、市级汇总表(表13)、农机企业调查表(表14)、《市级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报告》电子版一并上报省农机发展中心指定邮箱。
9月30日前,省农机发展中心汇总形成《全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情况报告(2019)》和《省级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表》,上报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总站。
推广一部联系人:仇志强 电话:0351-4137580
推广二部联系人:薛 平 电话:0351-4074101
电子邮箱:szkfk2@163.com
附件:
1、2019年全省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表(模板) 点击下载
2、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装备需求调查报告(提纲) 点击下载
3、NY_T1640-2015农业机械分类 点击下载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