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点击浏览),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其中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更是进行了详尽的规范。
该《工作规范》不仅对投档的内涵进行了明确,而且对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也有了明确的注解。据大田农社|农机360网小编认为,《工作规范》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第六条,即“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时公布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于每年一季度内发布年度投档工作安排,并与农机鉴定、认证结果通告集中发布时间相互衔接。”
业内人士都知道,进行投档工作的前提,首先是明确补贴产品范围,随之而来的就是补贴额一览表,然后就是投档工作。既然农业农村部明确规定了投档工作“每年一季度内”安排,就意味着补贴范围和补贴额一览表也将在“每年一季度内”发布。
然而目前的现实情况呢?2019年1月底(农历春节之前),江西省率先开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后,直到3月底,仅有少数几个地区公布了补贴额一览表,启动投档工作的地方就更少了。但是农时不等人,春耕农忙之前,是农户购机的旺季,也是最需要购机补贴惠农政策大力扶持的时候。全国仅有几个地区启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不够的,需要全国各地的政策根据各地农时情况,做好充足的准备,惠农政策早于农时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可以想象,补贴政策启动早,赶在农时之前,能够激励农户购买农机,此时再加上“补贴办理APP”加快申请、审核、放款速度,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自然会比以前快。如此一来,补贴政策对农机市场的活跃性拉动再次凸显。如果再加上农机作业补助等政策的有效实施,将会激起农户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或将极大促进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因此,此《工作规范》的发布,或将让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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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运用到实处,发挥更大的撬动作用。
该《工作规范》的第九条,即“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核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审核等方式,组织对已投档机具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应注明理由。”也引起了大田农社|农机360网小编的注意,此规定或将是审核方式的创新之举。
据了解,近期多省农机管理部门正在进行机构改革,不仅仅原来的“局”改名为“中心”或是“办”,也在进行人员调整,原有的人员数量就不是很充足,更别说改制中了,改制后的情形现在还不好说。因此,投档工作除了组织专家进行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审核”的方式,或许是一种工作方式的创新,或许能缩短投档工作的总时长,或许可以加快投档工作的效率,进而及早启动补贴资金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