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传媒|资讯中心

科乐收农业机械贸易(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广告
科乐收农业机械(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机资讯网 > 政策 > 要闻 > 吉林省关于印发《2019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关于印发《2019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8   来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内容字号:

2019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扫描二维码,收藏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网
查询系统,随时随地用手机查询农机补贴目录

吉农机发〔2019〕2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农委)、财政局,各县(市、区)农机(农业)局、财政局:

现将《2019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联系人:梁吉南 联系电话:0431—88906325

附件:2019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点击下载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2月26日


附件

2019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省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为目标,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模式。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布局。继续按照全省30个粮食主产县及非粮食主产县的粮食主产乡(镇、街道)(2004年税费改革撤乡并镇前的乡镇区划)“一乡一个”的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建设。同时,在已完成“一乡一个”建设目标的粮食主产县,2019年按照向“村级延伸推进”的发展需求,开展试点建设,每个县(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0个,实际建设数量根据省级资金数额,按因素法分配确定。对粮食主产县中位于丘陵山区的乡(镇、街道),在近几年内不能按照“一乡一个”项目建设标准实施建设的,可以选择“村级延伸推进”试点建设标准,实施建设。“村级延伸推进”试点项目,一村推荐一个,“一乡一个”建设项目所在村不再重复建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的村除外。

2.坚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基础。项目单位为直接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乡一个”项目单位,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级延伸推进”试点单位,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为本村村民或本村返乡创业人员。项目采取自主申请、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方式建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农机化生产和耕地、劳动、技术、资金等要素合作开展项目建设。

3.坚持土地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要与土地经营规模化程度相协调,具备相应的土地经营规模,经营土地相对集中,重点鼓励整屯整村整乡推进。

4.坚持科学配置农机装备。农机装备以配备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为主,既要符合发展现代农业和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又要体现配置合理和效益最大化。

5.坚持多元化资金投入。采取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助、主体自筹及地方投入、信贷支持、融资租赁、社会资本投入等多元化形式建设,按照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购置农机产品,并按照购机补贴操作程序及规定执行。

(三)建设目标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建设,根据资金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数量。

二、建设内容及资金

(一)建设内容

1.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建设的装备机具,应是纳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并不低于《2019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机具配置表》(附件)要求。其中,对旱田选配玉米籽粒直脱联合收获机、烘干机或水田选配烘干机的,可以对照《2019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机具配置表》,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进行机具装备建设。

2.机具库建设。符合乡(镇)土地整体规划,可扩建、新建。

(二)建设资金

1.农机装备建设资金。总体上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省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3:3:4的投入比例实施建设。项目单位自筹资金的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费用,符合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政策规定条件及国家有关政策的,可享受相应补贴。

2.机具库建设资金。采取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定额补助的办法,先建后补。

三、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单位要符合以下条件

1.经营耕地能力。按照“一乡一个”建设的,旱田经营能力(包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和土地流转等,下同)不低于100公顷,水田经营能力不低于80公顷。按照“村级延伸推进”试点建设的,旱田经营能力不低于60公顷,水田经营能力不低于40公顷,并且在一个自然屯内或相邻自然屯相对集中经营。

2.机具库建设面积。按照“一乡一个”建设的,机具库建设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按照“村级延伸推进”试点建设的,机具库建设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3.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

(二)项目单位在申报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土地经营证明。提供土地经营、流转合同及明细表,土地经营、流转合同及明细表要有面积、承包人签字。

2.身份证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专业大户需提供本人户口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3.机具库用地证明。用地有效证明,达到机具入库要求。


内容分页: 【1】 【2】
如本文内容涉及版权或真实性问题,请与本站编辑部(tougao@nongji360.com)联络。
新闻热线:010-62278600/62276900。责任编辑:闫优优。
大田农社
大田传媒 大田电商 大田金融 大田保险 大田物联 大田信息
大田传媒旗下
农机360网 精耕杯 配洽会 市场研究
大田旗下网站
农机360网 农机O2O商城 普惠三农
帮助中心
帮你选购 帮你贷款 帮你维权 注册登录
关于大田
关于我们 农机生态服务 农业生态服务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用户指南
  • 客服QQ
    1716904881
  • 企业邮箱
    service@nongji360.com
  • 服务热线
    4008-3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