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机〔2018〕10号
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海东市农业发展委员会、各州农牧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8〕31号)和《青海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为了扎实做好2018年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决定组织开展全省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指标体系
2018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将委托第三方“青海沁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主要工作流程是:县级自评、专家初审、沟通协商、专家复审、实地考核和出具绩效考核结果。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规章制度、重点工作、资金管理等内容,并设立附加分和优秀等次否决项(详见附件)。
二、考核对象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县农牧部门。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4日,被评估单位逐项对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撰写自评报告,连同证明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最终考核评分以2019年1月31日完成数为准)。
(二)复核阶段。2018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19日,由厅农机局和第三方考核单位分别组织对被考核单位自评分数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复核方式主要以资料核实与实地抽查为主。若缺少证明材料,被考核单位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
(三)总结阶段。2019年1月27日至2019年1月31日,根据各地的考评结果,评估等次,出具考评结果。形成2018年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报告,提交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农业农村厅分管领导为组长、厅财务处、农机局、省农机推广站、省农机监理站为成员的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各实施县应做出相应安排,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具体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市(州)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辖区县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政策执行效力、资金兑付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严格工作纪律。在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局
联系人:孔俊君
电话:0971-6101776(传真)
邮箱:kjj_qh@163.com
青海沁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成凯
电话:0971-6134139
邮箱:qz134139@163.com
附件:青海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绩效考评评分标准 点击下载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