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机局(农委、农业局)、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联合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鉴〔2018〕25号)和《2018年广西农机质量管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桂农机办〔2018〕4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统一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活动时间
全区各市、县统一于3月15日同时举办。
三、活动内容
(一)统一活动标识
1.统一活动主题板。活动现场统一放置活动主题板,主题板电子版样式由自治区农机鉴定站提供;
2.统一宣传横幅主题。活动现场统一悬挂宣传横幅,横幅字样为“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统一宣传资料
1.统一发放《农机质量投诉服务卡》,电子版样式由自治区农机鉴定站提供;
2.统一发放《广西农业机械化》(2018年第1期)和《农机用户购机指南》;
3.统一放置2017年广西农机质量投诉案例、农机质量管理宣传展板,电子版样式由自治区农机鉴定站提供。
(三)统一咨询服务
活动期间,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向群众讲解农机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积极传授农机购置、使用、维修、三包和识假辩假知识,指导群众如何进行农机质量投诉维权。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活动经费、明确活动人员、落实活动职责,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市级在活动中增加农机安全知识宣传。
(二)规范资料制作。活动主题板、宣传横幅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卡》由各单位根据提供的统一样式自行制作,《广西农业机械化》(2018年第1期)和《农机用户购机指南》由自治区农机鉴定站统一征订配发。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利用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广西农机化信息网、《农机直通车》APP、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新闻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效果。
(四)按时报送材料。以市为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活动图片(电子版)、报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盖章文件)、和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盖章文件)报送自治区农机鉴定站。报送地址:南宁市安吉大道19号,邮编:530001,联系人:马腾飞,联系电话(传真):0771-3112041,邮箱:gxnjzljd@foxmail.com。
附件:农机3·15活动报表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