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农机财字〔2018〕3号
各市农机局:
2017年中央安排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860万元,省局已于2017年2月下达到各市。2017年年度预算执行已结束,各市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要求,做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结转工作,继续用于2018年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根据《山西省农机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字﹝2017﹞16号)要求“各市县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不超过15%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各市要进一步厘清项目资金用途,务于2018年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农机购置补贴及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省局财务处、装备处、生产处;将已切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但未使用的,报省局装备处在2018年开网后注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深松作业补助资金要与省局年初下达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总数一致。同时各市要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17年结转资金在2018年6月底前使用完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农机局
2018年1月15日
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截止2017年12月31日) | ||||||||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 ||||||||
合计 | 用于购机补贴 | 已使用项目资金 | 已兑付项目资金 | 用于深松 | 已使用项目资金 | 已兑付项目资金 | ||
一 | **市 | |||||||
1 | 市本级 | |||||||
2 | **县 | |||||||
3 | **县 | |||||||
4 | **县 | |||||||
5 | **县 | |||||||
6 | **县 | |||||||
** | **县 | |||||||
** | **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