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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农业局:
现将农业部农机化司制定的《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后,于3月23日前报云南省农业厅农机处。
联系人及电话:侯燕波 0871-65652480
电子邮箱:1024145338@qq.com
附件: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流程(试行) 点击下载
云南省农业厅农机处
2016年3月18日
农机产〔2016〕35号
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征求《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
调查处理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举报投诉的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流程,逐步构建全国联动、高效精准的违规行为查处机制,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规定,我司制定了《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流程(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请你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后,于3月25日前报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专项处。有关修改情况拟在农机购置补贴检查督导工作会上专题讨论。
联系人:陈燕,联系电话:010-59198615,电子邮箱:njtgzzxc@126.com 。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举报投诉的受理、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流程,逐步构建全国联动、高效精准的违规行为查处机制,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和《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规定,制定本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向农业部反映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违规问题举报投诉的查处。
二、具体流程
1.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负责受理部级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问题举报投诉。直接向农业部反映的投诉举报,由农业部农机化司统一转部农机推广总站受理。对不属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内的事项,部农机推广总站可不予受理,并向举报人做好解释工作。
2.对实名反映和有具体线索的举报投诉,部农机推广总站负责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转办,并提出办理要求。对匿名反映或无具体线索的举报投诉,部农机推广总站留存,可不予转办。